人權政策
華冠通訊人權政策
- 目的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保障員工及各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,本公司尊重、支持並自願遵循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,包含《世界人權宣言》(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)、《聯合國全球盟約》(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),以及國際勞工組織(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)《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》(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),杜絕侵犯人權之行為。
- 適用範圍 本公司人權政策適用範圍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。
- 根據本公司的營運項目及特性,本公司關注之人權議題及政策如下:
- 尊重職場人權: 本公司遵循政府勞動法規,定期關心及管理員工出勤狀況,不強迫勞動。 本公司提供員工暢通的溝通管道,建構勞資關係和諧的職場環境。 此外本公司採用 18 歲以下之員工,應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,並且絕不強迫員工勞動或加班,絕對恪遵政府法令。另外,本公司也絕不歧視任何員工,無論是性別、種族、宗教信仰、或是政治立場等,本公司絕對尊重人權,絕不存在任何鄙視之行為。
- 落實資訊安全: 為尊重各利害關係人之隱私權,保障個人資料的蒐集及合法使用,本公司建置完善之資訊安全管理機制,以管控資料存取及防護資料外洩。
- 暢通之申訴管道:同仁於公司內部遇有各種問題,可透過公司之申訴管道向管理處提出申訴。 於申訴調查期間皆採保密方式處理,不洩漏申訴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申訴人身分之相關資料,以保障申訴人。

